其中,為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創新,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根據兩部門發布的公告,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今日,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道樹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在稅收政策影響下,五年來,企業研發投入年均增長25%左右,形成了“政策引導—研發投入—稅收減免—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的良好循環。增值稅發票數據顯示,2021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的企業銷售額比2017年增長1.4倍,年均增幅達24.5%,這一增速高于全部企業的增速9.5個百分點。
王道樹介紹,為確保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快準穩好落地見效,稅務部門在采取一般性服務舉措的基礎之上,針對這項政策的特點,在方便政策享受和強化風險監管方面,又出臺了一系列新招和實招。
在方便政策享受方面,主要采取三項措施:一是名單管理“直達享”。通過大數據精準識別可能享受這一政策的企業,探索實施享受優惠主體“名單制”管理,構建線上線下“立體化”的宣傳矩陣,政策內容、解讀、操作指南精準送達企業。二是減輕負擔“輕松享”。大幅度簡化優化研發費用輔助賬的樣式,將輔助賬體系由“4類輔助賬+1張匯總表”精簡為“1類輔助賬+1張匯總表”,并大幅精簡輔助賬填報項目,努力減輕企業申報負擔。三是精簡程序“便捷享”。將優惠辦理方式調整為“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努力實現“即報即享”。
在強化風險監管方面,一是聚焦風險“主動管”。聚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特點,完善政策落實風險疑點指標體系,定期開展全流程風險掃描。二是加強協作“共同管”。主動加強與科技等有關部門溝通,健全完善信息交換、結果互認、異議復核等工作機制,建立鼓勵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多部門聯合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