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解決我國復雜水問題、保障國家水安全,從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隨著河湖長制的全面建立,各級河湖長隊伍不斷壯大,從“總指揮”到“最前哨”,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一級抓一級,層層促攻堅,治理資源不斷聚集、治理手段更加多元、治理效能日益提升。河湖長制帶來河湖長治,江河湖泊面貌發生歷史性變化,2022年國家地表水優良水質斷面比例為87.9%,同比上升3.0個百分點。實踐充分證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完全符合我國國情水情,是河湖保護治理領域根本性、開創性的重大舉措。
作為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河湖長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成熟。近年來,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問責等制度體系日益完善,河湖長聯席會議機制、河湖長制辦公室等凝聚起各方力量,“河小青”“巾幗河長”“企業河長”等志愿服務品牌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形成黨政主導、水利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共治的河湖管理保護新局面。但也應看到,河湖保護治理是一項長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容易治的已取得重要進展,剩下的還有不少矛盾尖銳的“龍須溝”。各地應重拳出擊、馳而不息,加大力度、延伸廣度,讓河湖長制實現“有能有效”,不斷滿足廣大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
更好完善河湖長制、發揮其治理效能,需要在統籌協調上下功夫。問題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亂占亂采、亂堆亂建、非法采砂、過度取水等問題困擾河湖健康。一體推進治水、治岸、治山、治污,需要區域聯動、部門協同、社會共治。從“分段管”到“全域管”,從“一家管”到“合力管”,必須完善組織體系、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執法監督,讓河湖不僅有人管更能管得好。一些地區探索“河湖長+警長”“河湖長+檢察長”等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銜接,提高違法成本、加大懲戒力度。繼續以“河湖長+”為牽引,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資源共享、執法聯動等長效工作機制,才能不斷提高治理能力。
同時,還需要強化數字賦能,為河湖智慧化管理提供支撐。一些地方開發河湖長手機平臺,實現了軌跡追蹤、在線上報等功能,大幅提升了管理效率。當前智慧水利建設不斷推進,各地應搶抓機遇,加強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與河湖長制的深度融合,實現從人海戰術到數據跑路、從拼體力到拼算力的轉變,不斷提升河湖治理保護的數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水是生命之源、生態之基、生產之要。讓每一條河流、每一個湖泊都有人守護,并以制度的形式將其固定下來,不僅體現出制度創新的突出成果,更彰顯著對大自然、對這片土地的深沉情感。久久為功、真抓實干,繼續完善河湖長制,將為建成幸福河湖打下堅實基礎,繪就人水和諧的斑斕畫卷。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