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進一步厘清大健康概念范疇,明確大健康各細分領域的市場準入、服務標準等,有針對性地優化營商環境;加大政策法規引導,規范市場秩序,培育一批具有鮮明特色的大健康知名品牌和企業,推動和引領產業向更高水平發展。”徐浩宇代表說。
(本報記者金正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