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17日電 (記者魏哲哲)最高人民法院16日通報了人民法院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工作情況。據介紹,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形勢依然嚴峻,校園暴力問題不容忽視。數據顯示,近3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處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侵害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呈上升趨勢,婦女兒童受性侵害問題不容忽視。2023年,全國法院審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萬件6.1萬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成員侵害現象嚴重。
涉網絡犯罪問題突出,網絡不良信息侵蝕問題不容忽視。據介紹,未成年人實施搶劫、盜竊、暴力傷害犯罪的,有近六成曾長期沉迷網絡,未成年人受網絡不良信息影響產生犯罪動機占比較高。
家庭監護缺失問題突出,家庭關愛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影響不容忽視。司法大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3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的涉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中,被告人為留守兒童的案件共1835件,占比22.94%;被告人為單親家庭的案件共556件,占比6.95%;被告人為再婚家庭的案件共223件,占比2.79%;被告人為孤兒的案件共19件,占比0.24%,許多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缺失家庭關愛和教育。
據介紹,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積極采取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方式,強調審判既要成為對失足未成年人懲戒處罰的公堂,又應作為挽救教育的課堂。近期,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殺人、重傷害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討論引發廣泛關注。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共審結此類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齡在12至13歲之間,被依法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問題孩子的出現既有家庭原因,也有社會原因,是多種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對此在審理婚姻家事、侵權等案件時,要注重強化監護責任和教育引導工作,引導父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