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禮讓行人
本報記者 周夢沁
“你好,怎么給我記分了?”“沒有禮讓行人!不可能啊,我怎么會不禮讓行人呢?”有的交通參與者回憶每次遇見行人過馬路,都會禮讓行人,但仍然存在違章?;蛟S,是沒有做到正確禮讓。
斑馬線前避讓行人,是文明行車的基本常識,能夠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但不少駕駛人在禮讓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疑惑:“信號燈為綠時,需要讓嗎?”“沒有交通信號燈時,需要讓嗎?”“加速從行人身后繞過可以嗎?”
到底怎么樣才是正確地禮讓行人?上饒公安交警提醒您:在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段,行人已進入人行橫道時,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但若此時機動車處于行人身后的車道,可以行駛;行人仍在原地等待5秒以上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行駛;中心線另外一側車道的機動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行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當機動車車道信號燈轉為綠燈時,行人尚未完全通過人行橫道,身后車道的機動車可以通行,身前車道的機動車仍需停車讓行。此外,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準許車輛轉彎和行人直行時,機動車可以從行人身后車道通行,從身前車道的機動車仍須停車讓行。
機動車駕駛人在斑馬線前“讓一讓”,不僅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風險,還是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體現,也是對生命的尊重與敬畏。讓禮讓成為一種社會風氣,車讓人、人守規,人人自覺守法禮讓,人人共享和諧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