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解麗)昨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印發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2.0版分組方案并深入推進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做好2.0版分組落地執行工作,同時強調對因住院時間長、醫療費用高、新藥耗新技術使用、復雜危重癥或多學科聯合診療等不適合按病組(DRG)和病種分值(DIP)標準支付的病例,醫療機構可自主申報特例單議。同時明確,探索將異地就醫費用納入按病組和病種付費管理范疇,促進全理診療、因病施治。
據了解,醫保支付方式是醫保經辦機構向醫療機構支付費用的具體方式,包括按項目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等,DRG/DIP支付方式主要是通過對疾病診療進行分組或折算分值,進行“打包”付費。通過歷史數據精準測算,能夠提升醫保基金的精細化管理,改變醫療機構“多花錢、賺錢多”的基本模式,促進醫療機構重視成本管控,降本增效。
據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心宇介紹,截至2023年底,全國超九成的統籌地區已經開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其中190個統籌地區開展DRG付費,192個統籌地區開展DIP付費,天津、上海同時兼有DRG和DIP;26個省份已實現省域內所有統籌地區支付方式改革全覆蓋。“改革對促進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規范診療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改革的深入,部分地方醫保部門和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反映現行分組不夠精準、不夠貼近臨床等問題。”黃心宇指出,因此,國家醫保局對分組進行動態調整,經過統計學專家的統計分析,依托中華醫學會、中華口腔醫學會等開展幾十場臨床論證,廣泛征求并吸收衛生健康部門、財政部門、地方醫保部門、醫療機構的意見建議,形成了2.0版分組方案。
據介紹,新版分組方案中,DRG核心分組重點對重癥醫學、血液免疫、腫瘤、燒傷、口腔頜面外科等13個學科,以及聯合手術、復合手術問題進行了優化完善,升級后的核心分組共409組,較上一版增加33組;新版DIP病種庫包括核心病種9520組,較上一版減少2033組。
《通知》中要求,原則上2024年新開展DRG/DIP付費的統籌地區直接使用2.0版分組,已經開展的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切換準備工作,提高支付方式規范統一性。在確保DRG核心分組和DIP病種庫分組規則全國一致的基礎上,各地可結合實際調整本地細分組和病種。
同時,國家醫保局強調,要用好特例單議機制,對因住院時間長、醫療費用高、新藥耗新技術使用、復雜危重癥或多學科聯合診療等不適合按DRG/DIP標準支付的病例,醫療機構可自主申報特例單議,醫保經辦機構按季度或月組織專家審核評議,申報數量原則上為DRG出院總病例的5%或DIP出院總病例的5‰以內。統籌地區應按季度或月組織臨床專家對特例單議病例進行審核評議,根據專家評議結果可實行項目付費或調整該病例支付標準,及時予以補償。
此外,《通知》中明確,提升醫保基金結算清算水平,鼓勵通過基金預付緩解醫療機構資金壓力。各地醫保部門可根據基金結余情況,商同級財政部門合理確定預付金的基礎規模,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付1個月左右的預付金。今年9 月底前各地要對2023 年以前按照協議約定應付未付的醫保基金(含居民醫保大病保險等)開展全面清理,維護定點醫藥機構合法權益。國家醫保局將適時進行督導。
國家醫保局還透露,探索將異地就醫費用納入 DRG/DIP 管理范疇。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對省內異地就醫實行 DRG/DIP 付費,參照就醫地的付費方式和標準進行管理,壓實就醫地醫保部門屬地管理職責,規范異地病人醫療服務行為,促進合理診療、因病施治。逐步研究探索跨省異地就醫按DRG/DIP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