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胡小瑋 記者賀巍報道:近日,德興市繞二鎮調解室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財產分割及撫養權糾紛,為當事人化解了矛盾,確保子女在離婚后能夠得到妥善照顧和撫養。
當事人江先生和何女士結婚多年,因感情破裂決定離婚,但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問題上產生了嚴重分歧。江先生是一名企業管理人員,收入較高,婚后購置了車輛,名下還有一定數額的存款。何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婦,一直以來承擔著較多的家庭付出和孩子照顧責任。
在財產分割方面,江先生認為妻子在家無業,家中開支大部分由其承擔,其購買的車子和存款是其個人所有,而結婚時其給何女士的彩禮和金銀首飾則應留給他們共同的小孩;而何女士則提出自己在家庭生活中付出更多,要求在車輛和存款問題上平分財產。
在子女撫養權問題上,雙方都希望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江先生表示自己經濟條件較好,能夠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質生活和教育資源;何女士則強調自己與孩子感情深厚,且有更多時間陪伴孩子成長,更適合撫養孩子。雙方為此多次爭吵,矛盾不斷升級。
繞二鎮調解室得知情況后,迅速介入。調解員首先分別與江先生和何女士進行了深入溝通,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和需求,安撫他們的情緒。隨后,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為雙方提供法律和情感方面的建議。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詳細梳理和分析,指出雙方在財產分割上的合理與不合理之處。同時,從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長需求出發,引導雙方理性看待撫養權問題,建議他們以孩子的利益為重,摒棄個人恩怨。
經過多次耐心調解,江先生和何女士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在財產分割上,車子由江先生所有,各自名下存款歸各自所有,彩禮和金銀首飾作為經濟補償給何女士;為了孩子能得到更好的教育資源,撫養權歸江先生所有,何女士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江先生及其家人不得阻止何女士探望關愛孩子,保障孩子能夠得到父母雙方的關愛。
婚姻家庭糾紛的妥善解決,不僅關系到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更涉及家庭的和睦、社會的穩定。此次離婚糾紛的成功調解,不僅解決了當事人的實際問題,避免了矛盾的進一步激化,也為社區內類似糾紛的處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