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學院2023年本科招生復試現場 中國美術學院供圖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印發《浙江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其中提到,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等8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考試,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對于報考校考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則上達到浙江普通類一段線。
2021年9月,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全面啟動藝考招生改革。
此次浙江省發布的《實施方案》規范了省級統考科類,明確藝考專業范圍。
如將現有的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攝制類這8個省級統考科類調整為教育部規定的6個省級統考科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其中,表(導)演類在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的基礎上整合,書法類為新增科類。
自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8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考試。這8個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平行志愿批次,直接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方案提到,改革后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校使用或參考省級統考成績的需要。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可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應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組織校考的高校須先通過線上考試等方式對考生進行初選,現場校考人數控制在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以內。
此外,該方案還對考生的文化課成績作出要求。《實施方案》提到,對于報考校考專業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則上達到浙江普通類一段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根據錄取生源情況,學校可申請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的75%。
據悉,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從2024年高考招生錄取起實施。即2023年12月份進行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將依據《實施方案》組織考試。(童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