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樹立正確評價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嚴格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要求,加強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考察,嚴格師德考核,注重師德考核結果的運用,對師德失范行為實行“零容忍”。強化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
??《通知》要求,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加強縣域內不同教育段各層級教師崗位的統籌管理,盤活崗位資源,滿足教師專業成長需求。同一縣域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的,支持鼓勵各地開展“跨校評聘”,原則上跨校聘任高一級教師崗位的,3年內不得再調動。各地要積極落實向鄉村教師或援派教師適當傾斜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堅守鄉村振興發展。
??廣東還要求,各地各單位在推薦過程中,要堅持向一線優秀教師傾斜,統籌考慮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以及與基礎教育相關的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同時,注意推薦人選在學段、學科、學校(單位)間的分布,推薦人選的結構,要與所轄地區教師隊伍規模、結構和教育教學水平相適應。(通訊員 黃偉 尹伊 記者 劉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