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殘聯:根據《上饒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政策調整方案》,具有上饒市戶籍或市內有效居住證,0—9歲,有康復需求和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明確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可享受康復訓練補助,補助標準為20000元/人/年。對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實施應救盡救。如有相關意愿,殘疾兒童監護人可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監護人也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
(記者 鄭歡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