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8日晚,年已80歲的呂某搭乘摩托車到婺源縣中云鎮中云村往龍山方向二里路的路邊養殖場,準備盜竊時被養殖場老板當場抓獲。經查明,2022年9月呂某在縣內多地雞棚實施了3次盜竊行為,共盜得18只雞,價值合計人民幣810元,出售獲利約800余元。且呂某曾在2022年5月實施了4次盜竊行為,檢察機關根據其犯罪事實和具有的量刑情節作出不起訴決定,于2022年12月24日起由縣公安局監視居住。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呂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根據呂某具有犯罪時已年滿七十五周歲、部分犯罪未遂、坦白、認罪認罰、曾因涉嫌盜竊罪被不起訴且在監視居住期間再次實施盜竊行為等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處其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并繼續追繳呂某的違法所得,退還給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本案中的呂某在因涉嫌犯盜竊罪被縣公安局監視居住期間,仍不思悔改、明知故犯,再三挑戰法律底線,最終把自己送進牢籠。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應心存敬畏,做到行有所止。另外,不少人認為小偷小摸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一旦構成“多次盜竊”,數額再小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因此,勿以惡小而為之,結果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