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結合工業重點領域產品能耗、規模體量、技術現狀和改造潛力等,進一步拓展能效約束領域。在此前明確煉油、煤制焦炭、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煉鐵、煉鋼、電解鋁等25個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的基礎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鈦白粉、子午線輪胎、工業硅、棉、針織物等11個領域。
通知提出,強化能效水平引領。對標國內外生產企業先進能效水平,確定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基準水平視行業發展和標準制修訂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強化能效標桿引領作用和基準約束作用,鼓勵和引導行業企業立足長遠發展,高標準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
通知要求,依據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分類實施改造升級。對此前明確的25個領域,原則上應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術改造或淘汰退出;對本次增加的11個領域,原則上應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術改造或淘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