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本次選崗共提供了32個待選崗位,包括區直屬事業單位、鄉鎮事業單位和央企。選崗依據“按分排序、按序擇崗”的辦法,轉業軍士按照量化評分排序,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崗,并在選崗確認書上簽字確認。同時由派駐紀檢組負責同志對此次的安置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充分體現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安置原則,實現了“陽光安置”。
經過有序選崗,轉業軍士們成功選到心儀崗位,選崗率、安置率、滿意率均達到100%。會后,他們紛紛表示,要繼續發揚部隊優良傳統,積極適應崗位要求,以嚴謹扎實的思想作風和工作狀態投身到工作中去,認真履職、踏實工作,為地方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