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公安局: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時,申領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一)居住證申領表;(二)申領人居民身份證、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張;(三)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四)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材料:1、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2、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3、連續就讀的材料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記者 鄭歡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