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會同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審查辦法》)。科技部有關負責人就《審查辦法》的出臺背景、基本考慮和重要舉措,以及如何保障各項措施扎實落地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審查辦法》出臺的主要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義?
有關負責人: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5月在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科技是發展的利器,也可能成為風險的源頭。要前瞻研判科技發展帶來的規則沖突、社會風險、倫理挑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倫理審查規則及監管框架。2022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提出了完善科技倫理審查規則流程,健全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設立標準、登記制度,建立科技倫理審查結果專家復核機制等具體要求。
科技部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研、總結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研究制定了《審查辦法》。《審查辦法》是覆蓋各領域科技倫理審查的綜合性、通用性規定,對科技倫理審查的基本程序、標準、條件等提出統一要求,為各地方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創新主體等組織開展科技倫理審查提供了制度依據。
記者:《審查辦法》有哪些基本考慮和具體舉措?
有關負責人:起草過程中,我們注重把握3個方面。一是要促進科技向善,防范科技活動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保證科技創新活動的正確方向;二是要遵循科技規律,立足我國科技發展階段和社會文化特點,推動科技創新與科技倫理的協同發展、良性互動;三是要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解決科技倫理審查職責不明確、程序不規范、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為此,《審查辦法》從健全體系、規范程序、嚴格標準、加強監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作出了相關規定。
一是劃定了科技倫理審查的主要范圍,提出要堅持促進創新與防范風險相統一,客觀評估、審慎對待不確定性和技術應用風險。科技倫理審查要重點針對可能影響人的合法權益和動物福利以及對生命健康、生態環境、公共秩序、可持續發展等帶來倫理風險的科技活動。
二是明確了科技倫理審查的責任主體、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的設立標準和組織運行機制,并對委員會的制度建設、監督管理等提出具體要求。
三是明確了科技倫理審查的基本程序,確定了倫理審查內容和審查標準,明確了需要開展倫理審查復核的科技活動清單內容及調整更新機制。
四是明確了各相關部門、地方和各類創新主體的監督管理職責,建立了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和科技倫理高風險科技活動登記制度,對科技倫理違規行為及調查處理分工等作出規定。
記者:制定“需要開展倫理審查復核的科技活動清單”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納入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有關負責人:制定清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有效應對生命科學、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加速突破和應用所帶來的倫理風險與挑戰。納入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主要考慮3個方面的因素。一是科學技術自身的倫理風險,包括科學知識和安全信息的充分程度,技術的成熟度、操作難易程度、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控性;二是科技活動倫理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風險種類、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三是科技活動的必要合理性、目標人群或目標應用場景等。
記者:貫徹落實《審查辦法》,下一步有哪些具體要求和部署?
有關負責人:一是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按照職責權限和隸屬關系建立本系統、本地方科技倫理審查的監督管理機制,制定和修訂本系統本地方的科技倫理審查辦法、細則等制度規范,建立健全對納入清單管理的科技活動的專家復核機制。科技部加強國家科技倫理管理信息登記平臺建設,為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地方加強科技倫理監管提供信息化支撐。
二是各類創新主體要切實履行科技倫理管理主體責任,健全本單位科技倫理審查監管機制,加強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加強對本單位科技倫理委員會委員和科技人員的教育培訓,開展負責任的研究與創新。
三是科技人員要自覺遵守科技倫理規范,學習科技倫理知識,提高科技倫理意識,按要求申請倫理審查,關注科技活動中倫理風險變化,遇到問題及時報告。
四是科技類社團可制定本領域的科技倫理審查具體規范和指南,為創新主體和科技人員提供細化指導。
(記者 劉 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