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轄區群眾羅某報案,稱被人敲詐勒索了32000元。據羅某講述,案發前一天晚上,他組了一個局,邀請幾個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個朋友帶了兩個陌生女性來赴約,他們一直喝到凌晨1點多才散場。羅某是開車到飯店的,酒局結束后,他心想,已經凌晨時分了,路上應該不會有交警查酒駕,于是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
“他們在我等紅綠燈的時候撞上來的!”羅某說,他從飯店門口開車上路,大約開了10幾分鐘,在一個路口等紅綠燈時,突然聽到“嘭”的一聲,感覺車子震了一下,意識到有人撞了他的車,于是下車查看,剛一下車,就看到幾名男子在他車旁站成一排。“呵呵!你這一身的酒氣,喝了不少吧?還敢開車上路?”羅某尚未開口,對方就冷笑著先質問了。“你……你們……要干什么?”羅某酒后駕車很是心虛。“干什么?給你兩條路走,一條路是給我們兄弟封口費;第二條路是你等著坐牢吧,我們馬上打電話舉報你酒駕!”其中一名男子威脅說。因為害怕酒駕被交警查處,羅某最終向他們支付了32000元。
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很快查明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系玉山本地人鄢某。民警發現,鄢某于11月上旬還以同樣的手段敲詐過其他人,案發后潛逃去了外地,公安機關正在追捕他,沒想到他又回到玉山作案。民警繼續深入調查,陸續又鎖定了廖某、吳某、范某、趙某等人涉案,隨即對他們布控抓捕,通過蹲守設伏,在鄢某的住處將其擒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分工明確,有負責盯梢的、有負責跟蹤的、有負責開車撞擊目標的,甚至還有內應。羅某當日的酒局中,其朋友帶去的兩個陌生女性就是涉案人員,她們主要負責混入酒局,散局后注意觀察誰酒后駕車,再把信息傳遞給鄢某和廖某等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鄢某、廖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