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鄭歡
近日,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為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進一步提高職工和城鄉居民生育醫療保障水平,1月1日起,我市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女職工和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及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產婦生育醫療保障待遇進行了調整。
據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科負責人虞力介紹,調整范圍主要分為兩個方面。其中一個方面是提高了我市生育門診醫療費用保障水平。1月1日起,參加了我市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和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生育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由統籌基金按照100%比例進行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原來的800元調整至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額的,按實際費用支付。另一方面,我市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報銷水平也有所提高。對于參加我市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和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起付線由原來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的200元、500元、800元調整為不設起付線;支付比例由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的95%、90%、85%調整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額仍然按照職工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執行。對于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的產婦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起付線由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的100元、400元、600元調整為不設起付線;支付比例由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的90%、80%、60%調整為100%、100%、90%,最高支付限額仍然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執行。
采訪中,虞力表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按照普通住院待遇執行。省外異地就醫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試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