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鄉堅持“抓早、抓小”原則,不間斷組織鄉村干部及網格員到一線進行走訪,深入摸排轄區內的矛盾糾紛隱患,及時準確掌握轄區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并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矛盾,由綜治辦及時組織相關分管領導、派出所、司法所進行分析研判,聯合調動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做到不積壓、不耽擱,力爭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消除在始發階段。
為確保矛盾糾紛案結事了,該鄉堅持誰包案、誰負責,誰調解、誰負責原則,積極與當事人溝通,充分聽取其意見,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最大限度緩解當事人的訴怨,同時做好糾紛調解后的回訪工作,鞏固調解工作成效,防止矛盾糾紛再次發生。
該鄉還發揮網格員工作優勢,聚焦轄區內重點人群、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重點圍繞婚姻家庭、情感糾紛、電信詐騙、鄰里糾紛、家庭矛盾等群眾關心、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細致排查,用真心、動真情、使真勁為群眾解決問題,做好基層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不斷提升全鄉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周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