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26日電 (記者孫競)今天,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記者注意到,學位法明確“學位分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等類型”。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這是本次立法的一項重大突破,既是加快培養多樣化高層次人才的頂層設計,也是對30余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實踐探索的經驗總結。學位法第二條規定學位類型時專門寫了“等類型”,這為實踐中探索設立其他學位類型留下了制度空間。
2023年,教育部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分類發展的意見》,指出兩種類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都是國家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徑,并進一步強化定位、標準、招生、培養、評價、師資等環節的差異化要求。
該負責人說,下一步,將貫徹落實學位法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尊重規律、整體推進、機制創新,以科教融匯、產教融合為方向,注重對現有人才培養過程的改造升級,加強全鏈條、各環節改革措施的銜接配合,提升人才培養鏈、工作管理鏈的匹配度,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可操作性、實效性、長效性,推動培養單位實現內部體制機制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