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訊 “最近生活咋樣,之后想做啥工作呀……”近日,弋陽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小樂進行再次回訪幫教。
15歲的小樂初中肄業后,與社會青年混跡一處,2022年1月,小樂為獲取錢財,伙同他人實施了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案件宣判后,如何讓小樂健康成長,不再誤入歧途,成為了少年法庭法官吳曉玲的心頭事……這個孩子最近過得怎么樣?生活上有沒有因此受到較大影響?帶著心里的牽掛,吳曉玲法官和少年法庭干警到了正在接受社區矯正的小樂家里進行了第二次跟蹤回訪幫教。
法官向小樂的監護人了解了小樂的思想、生活狀況,并詳細詢問了小樂緩刑考驗期間存在的問題與困難,給予了小樂相應的法律解答和心理疏導。吳法官勉勵小樂正視過去的錯誤,卸下思想包袱,并鼓勵他加強自身心理素質建設,提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在今后的生活中嚴于律己。小樂在交談中亦敞開心扉,向吳法官表示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會吸取過往教訓,今后做更好的自己。
少年審判工作既剛且柔,準確定罪和適當量刑固然重要,但對于未成年人心理的療愈幫教同樣不可或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從“心”挽救迷途少年。弋陽法院將始終秉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司法理念,加強延伸判后幫教、心理疏導等工作,用司法溫度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切實推動少年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羅佳陽)